开封市妇产医院
文明科室、文明职工评选办法
为深入加强医院精神文明建设,扎实推进开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以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的综合文明素质,全面提升医疗护理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为工作中心,构建科学、和谐、文明的开封市妇产医院,根据医院工作实际,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文明科室、文明职工评选活动,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全会精神为指导,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,紧紧围绕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,全面提升广大干群思想道德水平,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用良好习惯讲文明,用实际行动树新风,以病人为中心,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,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动力,推进医院健康有序发展。
二、评选范围
全院各科室和全院在职职工(含在编职工、人事代理职工、临时职工及退休返聘职工,临时职工和返聘职工必须在岗工作一年以上)
四、评选时间及安排
2017年3月日-3月4日“文明科室、文明职工”推选阶段;
五、评选办法
1、文明科室:文明科室按照党支部民主推荐,每个支部推荐行政职能科室3个,门诊医技科室3个,病房临床科室3个,支部填写文明科室推荐表并上交院文明办,对推荐的文明科室,召开专题测评会,由院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选,经党委会研究审核后,对审核的评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后最终产生,并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2、文明职工:文明职工按照科室人员数量10%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,科室人数少于10人的推荐1人,科室填写文明职工推荐表并上交院文明办,对推荐的文明职工,召开专题测评会,由院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选,经党委会研究审核后,最后对审核的评选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后当选,并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3、评选期间,科室和个人出现医疗纠纷事项,被患者或家属投诉2次及以上的,均不得参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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