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封市妇产医院
2017年度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
近年来,我院紧紧围绕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,充分学习和弘扬雷锋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服务精神,在全院干部职工范围内广泛开展了载体新颖,内容丰富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。
在各项活动中,涌现出一批细化责任、明确目标、积极配合、主动参与的科室和一批服从指挥、无私奉献、任劳任怨、热情服务的优秀个人。为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,具体方法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全院党员志愿者、巾帼建功志愿者及青年团员志愿者
二、评选条件
1、具备参加医院志愿服务队的基本素质,有奉献精神,有志愿服务信念,有责任心,积极自愿的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和帮助;
2、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,思想积极进步,集体观念强,参加志愿服务时间长,活动次数多;
3、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能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尽己所能,帮助他人,不计报酬,服务社会,活动效果显著。
三、评选办法及要求
1、评选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负责的态度,对所有参评人员,通过测评、审核和公示等环节,评选出优秀志愿者;
2、以科室为单位,按照科室志愿者人员数量5%的比例进行推荐评选,科室人数少于10人的推荐1人;
3、以医院各科室为单位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实行无记名投票,以得票数最后确定正式推荐人选,经党委会讨论后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,经公示无异议后当选;
4、评选时间为3月1日至3月4日,推选出的优秀志愿者名单于3月4日前报院党委办公室。
5、各科室要充分发挥民主公正、公平公开的评选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推荐评选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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